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我国决定于2023年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本文将就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体目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信息支撑,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持。
二、工作内容
普查对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户、农业从业人员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基本信息、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经济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普查方式:采用现场登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登记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抽样调查主要用于获取农业从业人员的信息。
普查时间:计划于2023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普查组织: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各级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协助配合。
普查保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完善普查技术和设备,建立健全普查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普查宣传和督导,保障普查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三、工作方案
前期准备:做好普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组建工作,明确各级普查机构职责,制定普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普查实施:根据普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现场登记和抽样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处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处理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校对、汇总和分析,形成统一的数据报告。
质量监督:建立普查数据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果发布: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发布普查结果,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为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相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取得新的进展。